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暖通、空调自控材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暖通、空调自控材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肇庆市高要建投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暖通、空调自控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区文峰大道以北、南莲大道以南、创业一路以东、创业二路以西的地块。
3. 招标范围: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暖通、空调自控材料(设备)采购项目工程中暂估价所涉及的暖通、空调自控材料(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储存、调试合格、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4. 招标控制价(元):10876400.00元(不含税)
5. 交货期:自进场通知发出之日起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书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此处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对离心式冷水机组、多联空调及风冷直膨式新风机组、风冷螺杆冷热水机组作出要求,对其他设备不作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要求)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需委托)携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
(2)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函原件;
(3)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需授权);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5)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按顺序用A4规格编制封面及目录、页码装订成册,每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原件核对后退还。
四、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工作日内09:30~12:00,14:30~17: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