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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47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2024028;


2.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5.采购需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


6. 服务期限:1年;


7.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8.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9.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2.2信誉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供应商需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 2024年9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方式: 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如因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购买采购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3.文件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