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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满坪镇清泉村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发布日期:2024-06-20 浏览次数:40

民和县满坪镇清泉村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满坪镇清泉村避险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有民和县人民政府以民政(2024)192号文和满政(2024)13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省级衔接资金,招标人为民和县满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满坪镇清泉村吴家河


(2)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QHGJ-2024-009


工程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主路312米(宽4米),支路1655米(宽3.5米)及配套工程。


2.给水工程:给水主管DN100PE管272米,支管DN25PE管4458米及配套工程。


3.照明工程:太阳能路灯 48 盏及配套工程。


总投资:3528239.63元


计划工期:90天(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29)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信用等级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2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30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6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