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STQJ-ZJ-2025014。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地点: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求内容:
5.1、项目需求: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审计专业服务内容包括:(一)清产核资服务;(二)两年(2023年度、2024年度)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三)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2、采购控制价:本次采购预算金额:RMB63.5万元,其中清产核资服务预算金额:RMB32万元,两年(2023年度、2024年度)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预算金额:RMB10万元,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预算金额:RMB1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预算金额:RMB4.5万元。
以上4项服务将分开计价,如其中一项或几项服务因特殊原因不开展,本行将不支付对应服务的费用。
六、服务期限:见合同模版服务期限条款。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7.2、具备证券业务相关资质,可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内查询;
7.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7.4、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保持独立性;
7.5、具有与本行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相匹配的规模、资源和风险承受能力;
7.6、具有金融机构审计经验,拥有足够数量的具有金融机构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具备审计金融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
7.7、熟悉金融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及流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种风险管理政策;
7.8、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7.9、能够保守本行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7.10、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八、投标登记有关要求:
8.1、投标人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上班时间内),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进行投标登记。
8.2、投标人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8.2.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8.2.3上述资格条件提及的其他资质要求证明资料;
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