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用品招标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清洁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清洁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清洁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ZH-F-1-25-014
4.供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10日历日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节假日顺延)。
5.实施地点:山东省(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指定单位)。
6.服务周期:3年。
7.项目主要内容: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拟选定清洁用品供应投标人,包括洗衣房用品、PA客房清洁保养用品、餐具厨房用品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项目需求和要求。本项目由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中标人分别与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潍坊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山东临沂荣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安丘新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山东莱芜金叶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分别签订合作合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623200.00元,投标总价不能超过总价最高限价且分项报价不能超过单项最高限价,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超过总价最高限价与单项最高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近3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投标人被列入“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山东省局(公司)系统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4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线上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04 月 07 日零时起至 2025 年 04 月 11 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04月 29 日09:30。
2.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济南市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