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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装修招标天富路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14

银行装修招标天富路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天富路支行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根据总行批复同意洋浦大街迁址并更名为天富路支行。按照总行关于天富路支行装修改造项目的评审意见和装修项目预算批复,拟开展对天富路支行装修,现申请通过招标确定总承包供应商,具体项目包括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灯箱招牌制作及安装5个子项。

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天富路支行装修工程的供应商,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开展天富路支行营业办公场所建设项目的装修工程,包括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灯箱招牌制作及安装5个子项。

天富路支行网点建设装修工程全部项目,包括拆除工程、砌筑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含消防强电)、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灯箱招牌制作及安装(含LED屏)等,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60天

项目预算:220万元(含暂列金:9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批复。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消防设施施工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个吉林省内银行业机构的同类装修改造或室内装修工程项目业绩(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7)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8)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9)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10)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11)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

12)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

13)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4)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

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6)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

1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9日下午17:00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均需提供);

2)资质证书(提供合格投标人2.1-2.4有效期内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协议书(如是需提供,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6)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3日上午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

六、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3日上午9:30。

: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邮箱:lifengfeng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