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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监护仪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次数:61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监护仪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RX-20250319

项目名称: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监护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采购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监护仪3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10.5万元;

供货时间:合同订立后1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供货地点: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2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按所投产品类别提供相应《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供应商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2.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信用信息


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2.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7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


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


对供应商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等(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


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采购文件。

请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或同类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