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烟筒,脱硫塔,除尘器,烟道及附属设备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烟筒,脱硫塔,除尘器,烟道及附属设备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代理机构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4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T(ZB)-202580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烟筒,脱硫塔,除尘器,烟道及附属设备拆除项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采购范围:完成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烟筒,脱硫塔,除尘器,烟道及附属设备拆除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采购预算:670338.00元;
最高限价(如有):67033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至30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3.5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邮箱;
方式:将以下申请资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合成一个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及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文件均加盖公章;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将文件费汇至指定账户,汇款后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及汇款凭证扫描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收到后代理机构将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只有按上述要求发送资料并转款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磋商,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