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资源库项目(补录)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资源库项目(补录)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资源库项目(补录)。
2.2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GCZX-2025-0401-1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资源库项目(补录)--房建工程施工劳务
GCZX-2025-0401-2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资源库项目(补录)--市政工程施工劳务
GCZX-2025-0401-3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资源库项目(补录)--水利工程施工劳务
GCZX-2025-0401-4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资源库项目(补录)--绿化工程施工劳务
GCZX-2025-0401-5 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资源库项目(补录)--机械设备租赁
2.3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 服务内容: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施工劳务、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2.5 服务周期: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7年9月9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五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及人员,用于服务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之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限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并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3.4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入围过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施工劳务、机械租赁资源库项目的投标人不可再进行报名参与该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一、二、三、四标段)。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段,逾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满足三家时,招标人对不满足标段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