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文具及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04-01
受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2025年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文具及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 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项目名称:2025年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文具及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GDZX-2025033号
3. 项目内容:
采购包号 采购包名称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
1 2025年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文具及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细内容及要求请查看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预算金额:人民币750,000.00元(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5.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申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申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申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或《资格申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4、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磋商文件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2.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实际经营场所照片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 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事宜
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 磋商时间:2025年04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