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招租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PPP项目服务区充电桩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PPP项目服务区充电桩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PPP项目起自连霍高速公路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乌拉泊西互通立交,接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止于米东北枢纽互通,接京新高速公路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全长93.616公里,桥隧比19.8%,主线桥梁全长14.01公里,共计77座,其中特大桥3座/3746.5m,大桥22座/6570.48m,中桥50座/3621.86m,小桥2座/76m;通道涵洞124道(含五一隧道2200m):长隧道1座/2608.89m;互通式立交16处,其中枢纽立交6处,沿线设服务区2对(分别为硫磺沟服务区和六工服务区),收费站10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PPP项目服务区充电桩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PPP项目服务区充电桩招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充电桩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运营等工作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1个功率不低于480KW的充电桩建设或经营业绩。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1日10时30分到2025年04月09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等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报名时需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10时30分
七、其他
2.招标内容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PPP项目起自连霍高速公路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乌拉泊西互通立交,接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止于米东北枢纽互通,接京新高速公路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全长93.616公里,桥隧比19.8%,主线桥梁全长14.01公里,共计77座,其中特大桥3座/3746.5m,大桥22座/6570.48m,中桥50座/3621.86m,小桥2座/76m;通道涵洞124道(含五一隧道2200m);长隧道1座/2608.89m;互通式立交16处,其中枢
纽立交6处,沿线设服务区2对(分别为硫磺沟服务区和六工服务区),收费站10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m。
本项目设置有硫磺沟服务区东区及西区、六工服务区东区及西区共计4个服务区,单个服务区具备500千瓦(千伏安)的电力容量用于建设充电桩的供电需求,拟在上述4个服务区各设置1台480KW超充堆带8把枪,超充堆可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智能分配8把枪的功率,配置8个标准车位,2对服务区合计布置32个充电桩车位。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租范围为上述32个充电桩建设场地的经营权招租。招租人将充电桩建设场地租赁给承租经营单位,承租经营单位向招租人支付场地租金,并负责服务区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需承租经营单位承担变压器及充电桩对应全部电费和电损)及安全管理工作。
2.3.租赁期限
建设期:30日,自服务区充电桩车位《交付签认单》载明的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运营期:5年,起算时间以双方签证的《运营期起算确认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最晚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建设期结束时间。
2.4.质量要求:服务区充电桩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5.安全标准:安全责任事故为零,不发生有人员重伤和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