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焦作市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焦作市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 工程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948.68万元,招标人为河南鑫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 60948.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002.27万元。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44968m2 (约67.45亩),基底面积19408m",总建筑面积71208m,地上建筑面积 69044m2,地下建筑面积 2164m’。其中:1#、2#为综合楼,9 层,每栋建筑面积 9738m2;3#—10#为厂房,3 层,每栋建筑面积 5400m°;11#—13#为厂房,3 层,每栋建筑面积 1710m'; 14#为厂房,3 层,建筑面积 3402m'。建筑系数 43.2%,容积率 1.54,绿地率 10%,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15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 300 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焦作市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焦作市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项内容表述的资质要求):
3.2. 1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3. 3 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4年1 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 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2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注: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重复。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职责的一方)需提供一份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建的建筑面积24 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的一方)需提供一份自 2018 年 01月 01 日以来承建的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方均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方均需提供)。
3. 7 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方均需提供)
(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
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本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
格并在暂停期内(自行承诺);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经查询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8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数量最多为 3 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协议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5)若以联合体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2日 09 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河南鑫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焦作市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EPC 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HNHX—2025—016 号
2. 3 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60948. 6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5002.27 万元。本项目总建设
用地面积 44968m2(约 67.45 亩),基底面积 19408m2,总建筑面积 71208m2,地上建筑面积69044m2,地下建筑面积2164m2。其中1#、2#为综合楼,9层,每栋建筑面积 9738m2; 3#—10#为厂房,3 层,每栋建筑面积 5400m2; 11#—13#为厂房,3 层,每栋建筑面积1710m2;14#为厂房, 3层,建筑面积3402m2。建筑系数43.2%,容积率1.54,绿地率10%,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150 辆,非机动车停车位 300辆。
2. 4 建设地点:焦作市牧野路与太行西路交叉口东南侧
2.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
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工期要求:2年。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要求。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