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驿洋(CG)招字YN(2025)014
2、项目名称:华坪县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3、该项目分四个标段采购:(1)肉类食材;(2)冻货类食材;(3)蔬菜类食材;(4)调料类食材。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针对每个标段单独投标。
5、采购需求:完成华坪县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食品存在过期、变质、国家明文禁止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完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和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能够按时限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
2.2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如因供应商提供不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食材而产生不良或严重影响时,供应商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
2.3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提供信用承诺书。(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
由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审验合格后磋商申请单位还需提供以上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