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受沧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沧县人民检察院门厅及南院大厅维修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磋商文件所含内容。
2.2项目编号:2025-HBJJZB-0307
3、投标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要求加盖报名公司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公休日除外)
4.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本。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09:30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