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妇幼保健院2025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受香河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其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香河县妇幼保健院2025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LHZB-2025-3
三、最高限价:150万元。
四、供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安装、培训到位。
五、供货及安装地点:香河县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六、质量要求:合格,须提供全新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设备。
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注: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拟报名的投标人须持: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 3 月 27 日至2025年 4 月2 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暨开标时间:2025年4 月16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受理并按废标处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