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炉改造招标辽宁省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榆林现场31米热处理炉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榆林现场31米热处理炉改造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自筹,招标人为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招标编号:CFHI(DL)-2025-02。2.2项目建设地点:一重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榆林现场。2.3招标内容和范围:榆林现场31米热处理炉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七章等相关内容。2.4建设规模: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在榆林现场31米热处理炉改造工程。2.5资金来源:国有自筹;投标保证金: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1%且不得高于投标报价的2%,为避免递交保证金的过程泄露投标报价,请投标人在规定的价格区间内自行确定投标保证金金额,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交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相关内容,有意愿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榆林现场31米热处理炉改造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榆林现场
3.1米热处理炉改造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未出现有影响的质量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画面-列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企业信用报告中);
3.7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给予风险、违约停用处理期内被招标人列入禁入名单(含临时禁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要求投标人唯一报价,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3.9投标人证明文件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10投标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形。
3.11投标人需响应于合同约定交货期限完成设备终验收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交付用户,且需提供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未提供进度计划视为工期无效。
3.1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提供截至报名前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有效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3.13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表;
3.14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如下施工业绩:与本项目类似的热处理炉改造工程业绩,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要求投标人按招标要求,充分踏勘现场,现场工况条件复杂,发生的二次倒运、材料损耗等费用承制方自行计算且费用自理。实地观测确定工程量并按招标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未进行充分现场踏勘现场及运输线路,导致中标后未能签订合同的,投标人须赔付发包人项目概算×5倍的违约金;签订合同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导致项目实施延期、中止、终止等事项发生的,投标人需赔付合同额5倍以上违约金。
3.17、未尽事现场交底及采购要求执行,(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9.1条规定)。交钥匙工程。
3.18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踏勘集合: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25年3月26日(北京时间8:30整)集合地点:项目现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振连路前盐一重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现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5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带营业执照入②法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身份证③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代理人的身份证、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的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含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入④以上材料原件及其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4.1.2原件均可由官方网站可查询到的信息截屏文档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文件替代印有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原件可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替代;原件在报名现场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即可返还。4.1.3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4.1.4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13时3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