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车装备招标上海市新型巡逻车随车装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型巡逻车随车装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83.83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型巡逻车随车装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型巡逻车随车装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6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投标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5年3月1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内每天9:00-11:30,13:0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报名材料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13时30分
七、其他
采购内容:新型巡逻车随车装备
数量:一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货并协助完成验收
采购预算:83.83万元人民币
购买采购文件应递交的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料。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