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程招标洛阳市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项目电梯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850万元,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洛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4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资质
(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提供对应证书。以上资格要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要求》,对于供应商新版许可证书可不显示级别,均予认可。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的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9日00时00分到2025年03月26日17时59分
获取方式: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1.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售价: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0日15时3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