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招标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03-19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招标规模及范围:
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项目采购范围满足委托人日常业务所需的劳保、生产性物资、消耗性材料及电器物资等,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
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3供货期:
总供货期:暂定自2025年4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分批次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完成每批次供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卸货、堆放)。
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所供物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包退包换)。
1.6合同段划分: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单笔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同类货物定义:
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清单中相关货物。
2.3财务要求:
2.3.1须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
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3.2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开票信息(盖单位公章)各一份代
理处领取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