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省 2025-03-19
1.竞标条件
本谈判项目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完成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供货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产品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供货时间: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的为准。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以及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不得提供过期或临近过期产品,采购人验收时货物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则按成立年份提供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他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3供应商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指劳保用品供货项目,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发票为准)。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资格审查时,可以不提供上述业绩。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他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 月20日至2025年 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除外);(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3月26日14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