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反电诈系统新增惩戒文书功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 2025-03-19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反电诈系统新增惩戒文书功能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HFZHFSCG202503017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按照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接入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金融惩戒工作要求,恒丰银行需要接入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实现惩戒文书查询相关功能。
2.项目进场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3.项目实施周期:自进场之日起一个月内实施完成。
4.项目试运行要求:全部需求投产实施完成后试运行三个月。
5.免费维护期:试运行阶段结束,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之日起一年(供应商可自报更优惠的维护期)。
6.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总价形式。
7.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例六大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或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或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反诈一体化相关项目合作案例。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3月31日13:30--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时间:2025年3月3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