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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12

惠农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S25017


项目名称:惠农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27500.00


最高限价(如有):4275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是否进口


备注


1


监督执法设备



1


4275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元)


4275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5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发送


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的邮箱(bjzbcg80@163.com)进行报名,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有效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