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服务招标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餐饮中心肉类、冻品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餐饮中心肉类、冻品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餐饮中心肉类、冻品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TM-YZZB20250329。
3、项目概述
餐饮中心肉类、冻品类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预算:279.656万元/年(含税)。具体内容如下:
类别 品种 规格 采购量 单位 金额(含税)(元/年)
肉类 鲜猪肉 精瘦肉 1500 KG 46080.00
肋条肉 3500 KG 92750.00
带皮后腿肉 5000 KG 119900.00
肋排 700 KG 27300.00
鲜牛肉 腱子肉 1500 KG 103050.00
牛腩 2000 KG 104000.00
鲜羊肉 新鲜带骨 500 KG 22130.00
肉类 大排 2000 KG 63000.00
小排 6000 KG 216000.00
夹心肉糜 10000 KG 270000.00
汤骨 2600 KG 54600.00
猪蹄 1200 KG 43200.00
猪肝 600 KG 8400.00
猪肚 150 KG 9600.00
牛肉片/丝 1500 KG 114000.00
冻品 六和鸭边腿 1500 9.5KG 187500.00
六和半片鸭 650 10KG 74750.00
六和鸡全腿 1200 10KG 246000.00
宜客鸡琵琶腿 950 10KG 161500.00
宜客鸡翅根 1200 10KG 216000.00
去骨鸡腿肉 350 10KG 62300.00
宜客去皮鸡大胸 700 10KG 115500.00
鸡边腿 500 8KG 60000.00
鸡骨架 200 7KG 10000.00
泰森台式鸡排 600 2.5KG 33000.00
泰森香辣鸡米花 600 2.5KG 30000.00
定海针带鱼排 400 1.5KG 17000.00
香荷牌腊鸡腿 300 5KG 34500.00
虾仁(71-90) 300 10KG 192000.00
鸭翅根 500 10KG 62500.00
合计 2796560.00
4、招标内容
为餐饮中心下辖职工食堂定期配送肉类、冻品类。
(1)交货期:供应商均须具备配送下列地点的供货履约能力。按采购人订单要求配送(2小时内响应);
(2)交货地点:详见下表。在服务期限内,如果采购人新增或减少配送地点,供应商应积极做好配送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序号 食堂 名 称 地 址
1 王港食堂 龙东大道4877号
2 邮政大楼食堂 江西北路20号
3 报春路食堂 报春路185号
4 百色路食堂 百色路1218号
5 转运楼食堂 恒丰路601号(三楼)
(3)采购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
(4)份额划分情况:中标人数量2个,排名第一份额占60%,第二份额占40%。
(5)最高投标限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所列货品报折扣率,依据每月1日、11日、21日相应产品前10天最低价均值作为标准价,最高折扣率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货品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如下,投标人报价如高于任一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类别 品种 单位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含税)(元)
肉类 大排 KG 31.50
小排 KG 36.00
夹心肉糜 KG 27.00
汤骨 KG 21.00
猪蹄 KG 36.00
猪肝 KG 14.00
猪肚 KG 64.00
牛肉片/丝 KG 76.00
冻品 六和鸭边腿 9.5KG 125.00
六和半片鸭 10KG 115.00
六和鸡全腿 10KG 205.00
宜客鸡琵琶腿 10KG 170.00
宜客鸡翅根 10KG 180.00
去骨鸡腿肉 10KG 178.00
宜客去皮鸡大胸 10KG 165.00
鸡边腿 8KG 120.00
鸡骨架 7KG 50.00
泰森台式鸡排 2.5KG 55.00
泰森香辣鸡米花 2.5KG 50.00
定海针带鱼排 1.5KG 42.50
香荷牌腊鸡腿 5KG 115.00
虾仁(71-90) 10KG 640.00
鸭翅根 10KG 125.00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5.2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5.3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3月 19 日8时30分至2025年 3 月 2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8 日9时3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