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石膏处置招标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淮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做好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发电产生的脱硫石膏(CaSO4·2H20)处置等工作,招标人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中标人。1.石灰石粉及石膏主要指标:1)石膏Cl-含量:≤4500mg/kg;2)石膏外水含量:≤18%;3)石膏PH值:5-9;4)石膏纯度:≥80%。2.预估数量:4.5万吨。3.服务周期:2025.5月-2025.9月(5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从事脱硫石膏的销售和综合开发利用,水泥生产等项目。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近两年(2023年3月1日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6.投标人具有销售和使用脱硫石膏的业绩和能力(提供脱硫石膏购销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请投标人附表按发票复印件顺序正确统计出脱硫石膏年度销售和使用总量)。
7.投标人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中转脱硫石膏储存场地,且储存场地满足本项目要求(提供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储存场地的现场实物照片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脱硫石膏运输车辆(必须装有GPS等定位系统)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或租赁的脱硫石膏运输车辆的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已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至2025年9月30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口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15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15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接受邀请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发送如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2-5项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4.投标人具有销售和使用脱硫石膏的业绩或能力(提供脱硫石膏购销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请投标人按发票复印件顺序正确统计出脱硫石膏年度销售或使用总量)。
5.投标人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中转脱硫石膏储存场地,且储存场地满足本项目要求(提供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储存场地的现场实物照片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脱硫石膏运输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或租赁的脱硫石膏运输车辆的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已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至2025年9月30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注:
1)投标人发送资料时邮件标题应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发送资料后应当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收到资料后将向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PDF版的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