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泊尔江海子镇石畔村农田节水灌溉设施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泊尔江海子镇石畔村农田节水灌溉设施
采购文件编号:AQZB-2025-0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1 泊尔江海子镇石畔村农田节水灌溉设施 详见磋商文件 523254.68(以实际财政拨付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须附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03月18日-2025年0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拟参加本项目的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2)税务登记证副本(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6.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2025年0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