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清远、湖南基地塑钢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鹏控股清远、湖南基地塑钢带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四、招标物料:瓷砖打托用塑钢带
五、结算方式:按照实际收货重量结算
六、合同时间: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
七、付款方式:按照实际收货数对账后、开发票挂账满30天支付6个月银承。
九、供应商资格: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公司成立运营不低于3年;
2、提供有效期的企业经营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塑钢带生产企业,不接受贸易商;
4、能提供贵司陶瓷企业合作客户名单及过去一年的业务量。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清远基地5万、湖南基地5万,如只投标一个公司,只需缴纳对应公司的保证金、投标2个公司合计投标保证金:¥10万元(大
写:壹拾万元整)可通过银行转帐、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若投标方与需求单位有业务往来,且应付款项金额超出投标保证金2倍以
上,投标人可用其作担保抵押,需出具《投标保证金冻结申请函》等形式免于缴纳。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期结束后30天内,无违约事项及争议,一次性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
标保证金,在无违反招投标规则,自发出感谢函后10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3、如银行转账,必须使用投标单位对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汇入以下账号: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
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佛山南庄支行 757901854810802 5万
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 757903945110939 5万
转账时请在银行附言/备注处写: 清远、湖南基地塑钢带项目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并将转帐凭证黏贴在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函页面,以备
查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投标单位及个人列入黑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发现有串标、围标行为的;
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向招标方人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拒签订合同的。
十二、文件提交:
1、提供有效期的企业经营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贵司陶瓷企业合作客户名单及过去一年的业务量(提供合同为准)。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24点前,逾期送达,我司有权作废。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