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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告!西吉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13

2025年公告!西吉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BCG2025-002 

项目名称:西吉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66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26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10%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10%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 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CMA证书或CATL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CMA证书或CATL证书的完整附表, 附表应包含所投标段的所有检测、监测项目)。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5年 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CMA证书或CATL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CMA证书或CATL证书的完整附表, 附表应包含所投标段的所有检测、监测项目)加盖公章后现场报名或者将资料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箱形式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8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开启时间:2025年3月28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