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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17

双江自治县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S-2025Z03

2.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智慧加油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5.最高限价:450000.00元

6.采购需求:

(1)建设范围:双江自治县内9座民营加油站35台加油机(含临沧云投石化有限公司双江鑫源加油站)。

(2)建设内容:加油站数据综合服务云平台由数据采集服务、数据传输服务、平台汇聚服务三部分组成,包括相应的安装和维


保两个服务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技术参数附件”对应部分。数据传输服务:由于加油机、液位仪等设备分布在不同位置


,需要通过物联网卡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远程传输,数量根据加油机数据采集器、液位仪数据采集器数量而定。平台汇聚服


务范围包括全县各加油站;技术指标要求:系统应保证每天24小时连续不间断工作,不应出现妨碍业务正常进行的系统错误或


意外中止的情况;系统用户管理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和管辖范围分配不同账号,实现不同访问权限,数据修正权限只能唯一账


号。

(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后对系统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如


系统出现任何异常,服务方应及时进行完善,待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并且数据采集精确,到达验收标准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


格后交付使用。

(4)质保期:项目需要提供自验收之日起三年的免费运维服务,包含日常维护服务、升级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数据采集正常


,需承诺数据能正常、完整、准确的上传到上级平台。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达到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成品油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


升级的目的。

(6)付款方式:投标人需先垫资,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后对系统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


如系统出现任何异常,服务方应及时进行完善,待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并且数据采集精确,到达验收标准方可进行验收,验收


合格后交付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非营


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新公司提供成立以后季度财务报表或月报表或近期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纳税、


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声明函)

3.4信誉:供应商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具体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


果为准,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沧市

方式:(1)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资料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