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五队荔香路院区民警备勤用房修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GDSJL2025CRJ03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五队荔香路院区民警备勤用房修缮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76959.2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9483.01元;暂列金0元)。
四、项目概况:
1. 工程规模:(1)拆除门窗、房间地砖、静电地板、墙面漆和腻子,拆除卫生间和厨房墙砖、地砖、防水层、大便器、洗手
台、给排水和强电管线等设施;(2)室内房间新砌砖墙、新铺地砖、墙面及天花新刮腻子油漆,洗漱间及阳台新铺墙地砖、
安装洗漱台、强弱电线管等;(3)卫生间新做防水、墙砖、地砖和天花吊顶,更换淋浴设施、大便器、给排水和强弱电管线
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项目清单)。
2. 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12号。
3. 工期:30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
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①资质内容
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
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②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
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 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 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
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 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②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
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
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标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
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
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
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
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 供应商拟委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C3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核对为准。
5.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3月15日起至2025年03月21日(办公时间09: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
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1. 现场报名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4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九、磋商时间:2025年03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