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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税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11

2025年税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项目名称:2025年税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CECOM-2025-BD02-0245

3、 采购内容:

采购1家税务师事务所。完成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使用范围包含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包含速递物流总部、31省速递物流分公司、南京集散中心)、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书》。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


资成立的企业。

(三)磋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磋商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磋商人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须具备涉税鉴证业务的职业资格、须具备10名(含)以上的注册


税务师编制。

(八)磋商人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日未受到财税部门、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警告、行政处罚以及其他惩处等情


况声明。

(九)磋商人自2020年1月1日至磋商日,至少有5个(含)服务国有企业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的合同业绩,须提


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服务内容页等)。

(十)磋商人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0万元/年。

5、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平台使用费为人民币500元/包。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递交及解密地点:海淀区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


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


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


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


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