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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容量评估招标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时刻容量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3 浏览次数:9

-容量评估招标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时刻容量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时刻容量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时刻容量评估项目

2.2项目编号:0748-2544CA2025DJ

2.3比选范围:根据民航局《机场容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0]52号)规定和 《机场时刻容量评估技术规范》(编号AP-93-TM-2017-01)要求,确定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时 刻容量,提供《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时刻容量评估》最终版报告,且最终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 关于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时刻容量提升的批复。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

2.4服务期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60天内完成《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时刻容量评估》最终版 报告。

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时刻容量提升的批复。

2.5服务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6项目预算:9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须是民航局下发的机场容量评估机构白名单单位(需提供民航局下发的机场容量 评估机构白名单机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 承诺函)

3.4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5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 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 商出具承诺函)

3.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记录;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2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按资格条件3.2条款提供的白名单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按资格条件3.6条款提供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材料:

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4.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邮箱:lifengfeng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