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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集团资产负债损益等2个国企项目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7 浏览次数:38

项目概况

泾河集团资产负债损益等2个国企项目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M-CS-2024040

项目名称:泾河集团资产负债损益等2个国企项目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河集团资产负债损益等2个国企项目审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拟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新区审计局开展泾河集团资产负债损益等2个国企项目审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0,000.00 3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审计时间不少于62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河集团资产负债损益等2个国企项目审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河集团资产负债损益等2个国企项目审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2)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2024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拍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