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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发行信用评级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7 浏览次数: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发行信用评级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及交易所债券发行信用评级服务,服务期3年。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响应。

2.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磋商对象应承诺其经营的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业务活动的安全性。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在中信建投证券供应商年度评估或日常评估中有不良记录且处于观察期或禁入期的,或其产品、服务在中信建


投证券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骗取中标、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磋商对象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3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3.1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评级机构应在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区间内具备评定证券公司债债项评级的经验,其中证券


公司债指证券公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须提供WIND、同花顺等金融资讯终端导出列表,并附带截图。

2.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


决。

4.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


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本项目因竞争性磋商失败重新采购时,对已购买过

磋商文件的磋商对象,将不重复收取文件款。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