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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城区干混砂浆建设项目主动力电缆采购安装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7 浏览次数:26

金寨县城区干混砂浆建设项目主动力电缆采购安装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AHYZ-CG-2024036-3

项目名称:金寨县城区干混砂浆建设项目主动力电缆采购安装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翔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裕路19号

成交金额:984300.00元(大写:玖拾捌万肆仟叁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电力电缆、电力电缆等

品牌:皖翔、皖翔

规格型号:ZN-YJY22-4*240、WDZN-YJY22-4*95

数量:1100米、350米

单价:700元/米、280元/米

五、评审专家名单:云静廖莉、吴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具体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联系电话:0564-2716169。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寨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7楼

联系方式:0564-7066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271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564-271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