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机场北库内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机场北库内处理项目(采购编号:GDDS-GKCS-2025-004,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5-00320),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机场北库内处理项目服务外包,服务地点在广州市花都区。外包商按照我司的要求向我司提供生产现场货物的库内包裹处理服务、装卸服务、内务处理服务,包括:订单信息处理、数据核对和提交、库内客服、收货入库、转运上架、库内拣货、复核、打包、出库、封装、现场装卸作业、货物分拣、搬运工作、车辆过货及零散搬运等作业等作业。
1.2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1.3预算:30万元(含税)。
1.4服务期:3个月。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须提供营业执照】
2.2应急处理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合理进行人员安排和生产作业组织,确保节假日、促销期及旺季生产经营需要。【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2.3实力要求:供应商须实力及信誉良好,业务能力及经验水平能够满足采购人本项目的要求。【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2.4场地要求: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住所或营业场所,或承诺如果中选,将在签约前在项目所在地取得固定住所或营业场所。【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或书面承诺】
2.5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报价。【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2.6回避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2.7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2.8联合体、分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审查结果为通过或者不通过。初步审查不通过的应答人将被否决其磋商,通过初步审查的应答人方可进入评分环节。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0日到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材料(按顺序上传):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不接受支付宝和现金支付。标书费只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其他
7.1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