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2025年恩施市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2025年恩施市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RJ-CG-2025-010)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主要为恩施市支行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包含肉、鱼、禽、蛋、蔬菜、水果、干鲜调料、粮食、食用油及干货等类别商品的运输、配送及相关售后服务。服务期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5.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投标人近3年(2021年12月至今)承接过类似服务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
2.8.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互联网查询网址、互联网截图,若该证书无法在网络上查询,则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皮处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原件等字样。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时。
4.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