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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省内物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1 浏览次数:15

招投标@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省内物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 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KCFW-2025-09350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省内物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的物流配送服务主要是为面向云南省内医疗机构、商业公司、零售终端、肾病患者等客户,配送范围覆盖至村一级、甚至入户。配送货品主要为药品、医疗器械,对配送时效、服务要求高,同时需要满足GSP相关要求。

2.2项目名称:云南省省内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2.3服务地点:云南省省内各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2.4招标内容:为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提供云南省省内医疗机构、商业公司、零售终端、肾病患者等客户提供药品物流配送。配送范围覆盖至村一级、甚至入户。具体要求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和技术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评估考核,若未通过服务质量评估考核,招标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2.6采购预算:4400万元/年。其中:第一标段:540万元、第二标段350万元、第三标段330万元、第四标段290万元、第五标段450万元、第六标段310万元、第七标段400万元、第八标段300万元、第九标段370万元、第十标段530万元、第十一标段53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十一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大理白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

第二标段:保山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第三标段:临沧市、楚雄彝族自治州;

第四标段: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普洱市;

第五标段:玉溪市;

第六标段:曲靖市;

第七标段:昭通市;

第八标段: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第九标段: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第十标段:昆明市(官渡区、嵩明县、寻甸县、东川区、呈贡区、西山区、安宁市、晋宁区);

第十一标段:昆明市(五华区、呈贡区、宜良县、石林县、盘龙区、富民县、禄劝县、武定县)

注: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可兼投兼中。

2.8中选供应商数量:各标段均确定3家服务单位,其中正选2家,备选1家。正选单位按服务范围提供服务,备选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启动原则服务。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和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车辆要求:所有参与的运输配送车辆必须是厢式货车,在服务过程中若使用4500千克以上货车的,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备车辆必须提交招标人存档后方能使用(提供已具备的运输车辆行车证复印件或中标后按要求配备车辆的承诺书);

3.3人员要求:须在标段所在地具备配送团队,配备的团队人员必须提交招标人存档后方能使用;接触药品人员必须至乡镇及以上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肝功能、乙肝五项、丙肝抗体、甲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的项目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且健康证在有效期内。不具备配送团队的,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1日历天内建立配送团队,为配备人员办理健康证,进行肝功能、乙肝五项、丙肝抗体、甲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的健康检查,并将配送团队人员相关证件、证书报招标人存档(提供已具备的配送团队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或提供中标后按“3.3人员要求”配备配送团队的承诺书);

3.4场地要求:对有需要配送站点或分拨场地的,须建立符合要求的场地,建立的场地须具有围墙、屋顶;须能有效防护药品安全,防止货品受到雨淋、太阳直射、污染。建立的场地应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需要配送站点或分拨场地但还不具备的,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1日历天内建立配送站点或分拨场地,建立的配送站点须具有围墙、屋顶;须能有效防护药品安全,防止货品受到雨淋、太阳直射、污染,建立的场地应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提供已具有的配送站点或分拨场地现场照片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中标后按“3.4场地要求”建立配送站点或分拨场地的承诺书);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配送站点或分拨场地资料,若投标阶段未提供配送站点或分拨场地或未承诺建立配送站点或分拨场地的,视为不需要配备配送站点或分拨场地,中标后也不允许再建立,必须直达并提供直达承诺。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纳税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许可他人借用营业执照、资质、挂靠等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得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以承包方式事实上转交他人经营。(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3.6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5.2若投标人需要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