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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山高仪征市刘集镇100MW渔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1 浏览次数:14

招投标@山高仪征市刘集镇100MW渔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2510038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山高仪征市刘集镇100MW渔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仪征市山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山高仪征市刘集镇100MW渔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刘

集镇,S49新扬高速以南,S28启扬高速以西,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9.25°北纬 32.44°,距离扬州市区直线距离18km。

项目规划装机直流装机容量100MWp,交流容量86.52MW,拟租用坑塘水面进行建设,同时配

套建设10%容量、2h时长的储能系统,新建设1座220kV升压站,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 架空线路与其他项目所发电力共同汇集送出,最终接入高集变并网,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1.2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册、招标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作及各设计阶段对应的工程勘察、测绘工作,应满足发包人的技 术标准。

(2)设备采购项目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接货、卸车、验收、仓储保管、倒运、安装、 汇线、试验、调试、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 训等全部工作。

(3)升压站工程

(4)光伏场区工程

(5)接入系统工程

(6)承包人的临建设施

(7)负责施工前期、过程中、移交前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及续办理过程中各种相关费用及违

规处罚费用

(8)负责完成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所有的相关性能检测及专项验收。

(9)项目整体并网手续办理,含并网申请、停电计划、调度命名、产权分界点、计量验收、 并网验收、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对侧变电站内设备调 试、试验及进站手续办理,启动送电服务等,满足项目整体并网要求。

(10)负责项目征占用的土地交付工作并负责与项目所在地省、市、县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工 程征占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村民的沟通协调并支付相应的协调费和征地服务费; 包括征林、征地、租地、拆迁赔偿款、青苗赔偿费、植被恢复费等费用。负责工程所需的临 时及永久征占地、拆迁、清偿,施工占地赔偿、树木砍伐(树根、阴影遮挡)、林木补偿、鱼 塘赔偿、坟地、地下灌溉设施(水井、水管)、禽类养殖场补偿以及其它额外补偿等通信线、 农网线路及弱电线路的拆迁及改建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以及为完 成设计内工作所必须的额外施工用地、场外道路通行权限的获取及必要的改扩建、修复工作 并承担费用),负责完成土地租金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缴纳、耕地占用税缴费等。

负责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费、沉降观测费、组件检测、电缆抽检费、 原材料检测、地基承载力检测、混凝土试块检测、储能抽检(电芯1、电池模组、BMS等)、 电站性能测试等满足国家、行业、电力公司及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规范、验收规范要求。

(11)设备正式移交之前的运行、维护、保管、看护应由承包人负责,试运行期间出现的缺 陷,发生的事故。

(12)负责工程(含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13)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4)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工作,包含发包人企业文化建设、工程建设过程留影及建设 纪实视频制作等。

本合同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如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当地供电部门特殊要求、原材料 价格波动、国家政策调整、天气影响、地质状况、水文情况、道路交通与地上地下管线影响、 临时征地、工程所在地群众关系协调、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所需的有关部门协调 等因素发生变化,均为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的风险,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不论本 合同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施工、竣工投产、工程质量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 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本承包范围,具体详见技术需求、图纸和招标清单。 1.3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前。(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方正式通知为准)

全容量并网日期: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送电验收。

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合格。

工期总日历天数:5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高仪征市刘集镇100MW渔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 力。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其总公司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业绩,应提供具有 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证明文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 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子项目投标。

(二)专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资质乙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今)具有1个100MW集中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备注: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五年(2020年至今)具有1个已并网或已竣工的100MW集中式光伏EPC总承 包项目业绩,具有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备注: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需为本项目组建完善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除项目经理外应至少设置设计人员、施 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等岗位。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 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2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应具备联合体协议中分工内容所对应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并 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

5.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 标均无效。

5.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 评审时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

本套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20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2日10时00分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