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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城中心医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5-02-21 浏览次数:13

关于#白城中心医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LHX-ZFCG-2025004

 

本招标项目白城中心医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招标人白城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城中心医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1.1、项目名称:白城中心医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

1.2、竞争性磋商范围: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3、交货地点:白城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1.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项目相关的内容。供应商应具备经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同时能够独立承担该项目交货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2.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小企业)政策。

2.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0日至20250226,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需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04日14时30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机:18618387645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