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自动售货机BOT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自动售货机BOT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F-2025-001
2、项目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自动售货机BOT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标准,需在学生公寓自行投资安装自动收货机设备及终端设备,并提供日常维修保养服务。
5.2服务期限:建设期20日历天,运营期3年;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20日历天,运营期3年;管理规范、服务标准高、师生满意的,经学院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报名XX项目名称,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后,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