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宁料箱式智能存储系统集成服务公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新宁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对河南新宁
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宁料箱式智能存储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招标人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方为武汉新宁物流有
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新宁现代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宁料箱式智能存储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宁料箱式智能存储系
统集成服务
2.2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1164004
2.3项目概况:
智能仓储管理系统由仓储系统、传输系统、智能仓储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组成
。组装原材料从VMI仓出货至Kitting线边仓(该项目仓)后,希望通过自动
化手段实现自动识别外箱标签,自动校验收货,智能上架存储等。当接到生
产订单时,能够实现智能分配订单任务,实现货到人自动分拣搬运至工作站
,拆箱,拆零,最后依据订单需求将分拣后物料装载到对应料车与生产交接
即可。(由于产品规格较多,拆箱拆零环节不做智能化强制要求)
通过智能化手段提高作业效率及准确性,降低人力成本,最终实现业务全流
程自动化,同时提升公司整体自动化水平及业界知名度。
2.4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2.5 工期:90日历天,项目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排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须应具有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实施智能仓储类项目的业绩。(需提
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盖章页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对应合同的任一笔发
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合同未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自2021年至
2023年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
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
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
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
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
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
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
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 投标人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 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
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
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截图的,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
查询。
(4)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
查询;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
,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
,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
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
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电子注册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18时00分
前下载。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9时30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