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巳福 泉年游好运”新春文创市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QZ-0120250108
项目名称:“泉巳福 泉年游好运”新春文创市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泉巳福 泉年游好运”新春文创市集 1(项) 否 450000 0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5年01月10日起至2025年0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报名方式:凡愿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报名期限内发送邮件至邮箱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为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逾期或未登记报名的,其磋商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售价:¥3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01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5年01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