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廊坊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包括脑科病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廊坊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包括脑科病区)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LF2024-189
项目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包括脑科病区)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消防维保项目(包括脑科病区)
预算金额:23.51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副本);2.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格式自拟);3.提供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4.提供
缴纳税收承诺函(格式自拟);5.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
证;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
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
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
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
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
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
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