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永城市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项目采购人为永城市人民法院,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永城市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ZCCK-SQ-2024-121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控制价:90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服务需求”
6、服务期限:24个月
7、服务要求:合格,符合行业标准
8、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段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的授权。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7时3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竞争性磋商公告“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资料。
(3)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注: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所提供邮箱。
3.文件费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