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全省酒类生产企业(含小作坊)抽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FWZB-20241201;
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全省酒类生产企业(含小作坊)抽检采购项
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内容:全省酒类生产企业(含小作坊)抽检:
为了切实履行我省酒类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析评估我省酒
类产品安全形势,防范酒类产品安全系统性风险,食品生产处计划对225家酒
类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开展专项抽检。目前,全省共有酒类生产企业(含小
作坊)2753家,其中白酒小作坊1961家。本次重点抽检白酒、配制酒、葡萄
酒等酒类产品。抽检参数主要为质量指标(酒精度)、污染物指标(甲醇、塑
化剂)、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三氯蔗糖、合成着色剂、二
氧化硫残留量等)、非法添加物质(西地那非等)等。(其他技术要求、检验
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3天内开始,至2025年6月30日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达到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
[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
企业发展等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
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且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
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
4.投标申请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
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
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
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
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5.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
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
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
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
2、磋商文件6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
。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