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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全自动均质仪等)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浏览次数:37

招投标@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全自动均质仪等)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全自动均质仪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JL-HWZB-2024065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全自动均质仪等)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5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6万元(其中包1:人民币29万元;包2:人民币27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废标)

采购需求: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全自动均质仪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详细信息: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数量 单价预算(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包1 全自动均质仪 1 290000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包2 全自动一体化蒸馏仪 1 270000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方式:邮箱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须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