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2023年长岭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长岭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2023】7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及地方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JLAC-2024-011
2.2项目名称:2023年长岭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2.3招标内容:采购移动式大流量排涝泵车4辆 ,单车参数为Q=5000m3/h,扬程H=10m。
2.4招标范围:本次就采购清单及技术标准的货物进行招标。
2.5供货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供货期:所有货物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供货。
2.7质量要求: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11644466.66元。
三、资格要求
3.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报名。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通过投标人预留的邮箱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2日9时00分。
5.2本项目实行现场递交投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密封要求的也将被拒收文件。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