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民资项目决算审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民资项目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DX240621),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民资项目决算审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部分民资、光伏等项目审计服务。详见附件4: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 采购估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含税)。
(2) 服务地点:阜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阜阳分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4) 工期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10个日历日内完成审计服务。
(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项目预算上限,两者先到者为截止。
(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单价160元人民币/单项,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1.2 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类)业绩。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主要包括:合同名称、主要工作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如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以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合同的金额。单项合同时效以单项合同签订日期(如无签订时间,则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时效以结算单或订单的发出日期或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提供发票的需方便看出与所提供业绩的对应关系,无法判定的将不予认可。
2.1.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
4.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3.1供应商应通过邮件发送下述文件、信息至电子邮箱(zbcg166@126.com)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b.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c.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截图或扫描件(请在转账凭证备注中填写项目编号);
d.电子邮件正文须写明以下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发售不接受现金,请银行转账,
并在凭证上备注信息:单位简称+项目编号+标书费。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 。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地点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纸质响应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到询比文件规定的地点,纸质响应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接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