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东瀼溪下游至巴东长江大桥北岸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404SZ-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东瀼溪下游至巴东长江大桥北岸段库岸安全防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机构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基字【2024】14号、巴发改审批【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最终以实际出资比例为准),招标人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官渡口镇和东瀼口镇。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库岸护坡整治、生态提升、完善配套三项工程,主要以解决东瀼溪下游及长江大桥北岸段范围内的库岸护坡老旧、风貌不佳、配套缺失等问题,包含库岸护坡整治工程、库岸生态提升工程、库岸完善配套工程。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作)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30。 其中: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要求:180日历天,阶段成果交付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
||||||||||||||||||||||
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费上限价(即最高限价 ):(1)地质勘察以现场实物工作量为计费基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费依据;(2)初步设计以国家发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项目建安费为计费基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费依据;(3)施工图设计以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经巴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建安费为计费基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计费依据。上述3项服务费报价最高上限比例为72%,且服务费总额上限价不得超过547.42万元(其中:地质勘察总额上限价不得超过273.71万元,初步设计总额上限价不得超过150.54万元,施工图设计总额上限价不得超过123.17万元)(人民币)。(4)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547.42万元的,则按 547.42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547.42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实施项目服务费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7日至2024年05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 10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 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4月26日 |
||||||||||||||||||||||
附录:
附录: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附后)。 附: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