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区荆山路箱涵排口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站区荆山路箱涵排口提标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荆山路箱涵排口提标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4〕46号
1.4
招标人: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站区荆山路箱涵排口提标改造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XGZ0084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XGZ0084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合肥新站高新区内,对荆山路排口上游雨水管道病害修复及市政雨污混接改造;针对荆山路排口上游168中学、平板公租房、陶冲湖城市广场等内部管网{含排水户立管维修(最高建筑高度约100米)}开展雨污混接整治;新蚌埠路与龙子湖路交口截流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针对排水管网(管径300mm至3000mm,箱涵规格最大2孔3.4mx2.2m)存在问题开展施工整治。
2.7 合同估算价:4999.17万元
2.8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合肥新站高新区内,对荆山路排口上游雨水管道病害修复及市政雨污混接改造;针对荆山路排口上游168中学、平板公租房、陶冲湖城市广场等内部管网开展雨污混接整治;新蚌埠路与龙子湖路交口截流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针对排水管网存在问题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开展施工整治。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他负责人均不可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